平衡车、滑板车出口欧洲需要办理欧盟CE-MD机械产品指令CE证书,使用的标准为EN17128:2020。车子使用的电池应该满足EN62133-1和-2的安全要求。
经历3年的讨论和修订,新标准EN17128:2020《载人和货物及相关设施运输的轻型机动车辆,未经道路使用类型批准-轻型电动车辆(PLEV)》于2020年10月21日发布,将于2021年4月30日将开始执行。该标准规定了包含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在内的个人轻型电动车的一般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包括折叠系统的自锁及防止意外开启要求、启动系统的双动作要求、人行模式的速度限制及警示模式要求、骑行警示零部件的要求、启动加速度的要求、刹车制动的减速度及刹车补偿要求,以降低在预期使用期间对第三方和用户造成伤害的风险。
该标准草案适用于个人轻型电动车辆,该车辆完全或者部分具有或不具有自平衡系统的独立电源供电。 本标准草案适用于电池电压不超过100VDC的车辆,和/或不超过240VAC输入的集成电池充电器。 它规定了与个人轻型电动车辆相关的安全要求,测试方法,标记和信息,以降低在打算使用期间对第三方和用户造成伤害的风险,即在按预期使用和在滥用条件下使用时可由合理预见的生产厂家。
该标准草案不适用于: a) 被视为玩具的车辆 b) 车辆无自平衡系统,具有座椅 c) 用于比赛的车辆; d) 电动助力自行车(EPAC) e) 打算在医疗护理下使用的车辆和/或设备 f) 最大速度超过25 km/h的电动车辆; g) 额定电压大于100VDC或240VAC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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